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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局一把刀[种田] 第603节(第1 / 5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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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迪从酒馆里出来,找了一辆在附近的马车离开。

她选择在红石大道和芥末路的交汇路口下车,没有让马车进去。

不光是因为她不想让人知道她去过阿瑟家,也是因为芥末路真的太窄了,道路两旁还有许多的垃圾和杂物,马车连挤都挤不进去。索性她直接在这里下车,这次的车资也是20个铜币,但比之前走得远一些。温迪倒不觉得自己是被之前那个车夫坑了,她怀疑这是起步价。

在路口,温迪提起裙摆,用一条细腰带重新绑紧,将裙摆提高了几公分,让它远离地面。

然后她踏入了这条芥末路。

她做得到吗?

不过反正她已经打算好了,要等到晚上再潜入玛娃家,所以现在她的重点目标应该是这位俄瑞斯阿瑟。他住在芥末路上,芥末路是红石大道上的一条小路,在白旗公馆的西面。温迪看到“芥末路”这个词的时候,看了好几遍,就为了确认她是不是看错。结果没有,这条路真的叫“芥末路”。

写剧本的人是馋了吗?还是边吃炸鸡边写的设定?

寡妇玛娃和她女儿米卡住在蜂蜜街,这位诗人俄瑞斯阿瑟则住在芥末路,蜂蜜,芥末,温迪倒是一直很好奇炸鸡蘸蜂蜜芥末酱是什么味道,但仅仅是听说过,从来都没有尝试过,因为芥末太呛了。

不过蜂蜜的口味绵软,也许能中和芥末的呛鼻,她猜的。

芥末路比她去过的钵兰街更狭窄,她昨天就觉得钵兰街不够宽敞,没想到还有比那里更窄的小路。这位诗人阿瑟就住在芥末路的最深处,虽然是烂路,但里面却并非贫民窟,反而多是独栋。但这并不说明住这里的人都是富翁,只能说比住在钵兰街那些筒子楼里的人要舒服一些。

走过长长的芥末路,温迪按图索骥找到了阿瑟家。

现在还很早,所以芥末路里的人都没有起床,因此温迪才能坦然地走在路上,不过,她仍然没有忘记要戴上一个口罩,遮住自己的脸。随后她来到阿瑟家门口,先绕着房子走了一圈,通过窗户看到沙发上躺着一个酒鬼。这栋楼房一共有两层,绝对有卧室,可阿瑟却不去床上睡觉,居然在起居室的沙发里睡着了。

茶几上摆满了空酒瓶,想必都是阿瑟的灵感来源。

她回到大门,先敲门,为了不惊动其他人,不敢闹得太大声。不知道阿瑟是不是睡得太沉,没有反应。于是温迪绕到了房子后边,默默掏出刀子扎在窗户中间来回摩擦,将窗户强行“打开”以后,拉开窗户,爬进了房子里。等她进来以后才发现阿瑟是真的睡得太沉了,她爬窗户进来完全没有惊醒他,走到他面前他也没动。

有空得试试。

“谢谢。”温迪把代表阿瑟的银圆牌收好,对威尔森说,“我等下来找你。”

如果没有意外,俄瑞斯阿瑟在家,她有把握上午就完成任务,再来一出“温酒斩华雄”。

威尔森很高兴。

他高兴的是温迪主动积极的态度,她看起来好像对完成任务很有激情,虽然不明白为什么。只能说,也许她是天生的杀手。这次威尔森亲自将温迪送到了一楼,但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,二人在大厅分手,温迪出门,威尔森则回到了吧台后面,继续擦他的酒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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