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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 农家(第1 / 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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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夜小哥,欢迎来咱们村里,我敬你一杯。”

“来,夜小哥,啥也不说了,咱先走仨!”......

夜离很喜欢这里的氛围,这是他以前梦寐以求的那种感觉。像普通人一样,没有任何包袱的喝酒吃肉。所以大家的敬酒他都是来者不拒,一碗接着一碗喝。

不过酒过三巡之后,就已经喝倒几个了。大家这发现不对劲,这夜小哥原来不是软柿子,居然是一块难啃的石头。轮番敬酒的人都已经喝的有些晕乎了,但是这夜小哥还是面不改色的样子。

无奈之下只得转移目标,这次转移的目标是看起来文气儒雅的银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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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了小老虎的两个少年十分开心,连酒席都顾上吃了,直接带着小老虎去了若云的房间。两人怕小老虎饿着,急着找刘嬷嬷给它们弄点吃的。

刘嬷嬷找陈三奶奶借了点米糊,两人一人一只细心的喂着,边喂饭,边想着给两只小东西起个什么名字。

最后经过两人慎重的研究决定,楚子恒的那只脚边一圈黑毛的叫奔雷,天儿的那只腿上雪白的叫闪电。

若云听着这两只霸气的名字,有些心虚的想,空间里的小白知道了,会不会抗议它的名字不够霸气啊。

“来,银先生怎么喝一杯!”

“银先生,我石头最佩服读书人了,来我敬你三杯。”........

不过小白,小白叫着多亲切啊,挺顺口啊,什么奔雷、闪电的好复杂啊。还是叫小白的好。

这场酒宴,一直喝到深夜才结束,大伙基本上都喝醉了,唯独两人还清醒着,一个是夜离,一个是银震。

本来北方人豪爽,招待客人就是把客人灌醉了才算是招待好了。所以开席时大伙一同敬了打虎英雄刘川三碗以后,就开始了自由敬酒。

本着是先找软柿子捏的原则,大伙开始敬酒的目标就是看起来像小白脸一样的夜离。

“来来来,夜小哥,我石头先干为敬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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