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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章 蝴蝶的翅膀(十四)(第2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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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六月初,一部分地方上的名士们要么就放弃了“营救”,或者干脆就如同陈独秀这样,把讨论焦点放在给蔡元培正名之上。放弃也好,正名也好,其实这些名士都很清楚,他们根本无力挽救蔡元培的性命。

反倒是地方上的前士绅们,既然终于有了能与人民党叫板的机会,又得知人民党不会因为政治观念处罚他们。即便是心中惴惴,这些人还是开始试图阐述自己的政治理念,反对包括土改在内的人民党的各种政策。

结果人民党真的坚守了宣称过的不设政治犯,不以政治理念不同给人定罪的法律。原本看似集结在一起试图营救蔡元培的这些人,在人民党坚持宪法与法律,以不变应万变的策略下,开始迅速瓦解,纷纷露出了本来面目。

凡是人民党推行的政策,土地革命、男女平等、义务教育、发展工业,这些人都要反对。反对的理由千奇百怪,总结起来只有一条,“地主士绅们要继续掌权”。

章瑜原本就不相信这些花岗岩脑袋还有什么可挽救价值,事实也证明了这帮人缩在曾经的“荣光回忆”里面不肯面对现实。但是章瑜有点意外的是,这些家伙居然对人民党与美国缔结宣战条约之后,美国在五月对同盟国宣战的事情居然在这帮“前”老爷们中毫无反应。他们抨击了一切,但是偏偏没有抨击人民党对外的最大变化。

只是国际上顺风顺水的同时,国内的问题,特别是围绕蔡元培生死的问题愈发发酵。几个月的争辩在五月初终于越过拐点,情况显得逐渐明晰。那些比较焦躁的同志再次发现,等待以及忍耐是一种做人必须的美德。

人民群众的态度一直很明确,他们全部支持对蔡元培实施死刑。理由非常简单,群众支持了人民党的政策。浙西的光复会执行了和人民党差不多的政策。蔡元培对浙西大开杀戒,那么蔡元培要是夺取了人民党的地盘,也势必对人民党地盘上的百姓大开杀戒。所以人民群众根本不认为有赦免蔡元培的任何理由。

而支持蔡元培不死的人则认为,蔡元培没有为了个人私利杀人,他的行动完全是出于政治考量。北京的李大钊即便认为蔡元培的确造下了极大的杀孽,但是政治犯不该处死。人民党把蔡元培定为刑事犯有失公允。安徽政协主席陈独秀对此大为支持。他甚至宣称,如果一定要杀蔡元培,也要以杀政治犯的身份来杀蔡元培。否则这就是“死非其罪”,是人民党玩弄的一种权术。

章瑜重掌宣传部的第一件工作,就是写了署名文章《宪法与政治犯浅析》,在文章中章瑜再三分析,人民党的宪法中并无政治犯这一概念。就现实中发生的事情进行论述,持什么立场绝非判罪的理由。既然人民党这里根本没有政治犯这一概念,蔡元培自然不是政治犯。

于是争论的焦点立刻向着人民党宪法的立法基础而去。宪法第一条里面关于解放区是人民党领导的政治实体一事,成了攻击的焦点。

因为宇文拔都也负责这方面的事情,章瑜忍不住找宇文拔都商谈这个问题。

章瑜就拿出了解放区各省人大的决议记录出来,这一条是经过人大表决通过,而不是人民党自己强行写进宪法里面的。

争论到了这一地步,首先是李大钊表示退出争论。他只是恳请陈克使用主席的特赦权对蔡元培进行特赦。

章瑜立刻嘲讽李大钊,“国家主席固然有特赦权,但是特赦请求不是主席提出的,而是人大提出的,最后由国家主席发布而已。连权力属于人民都没有搞清,便来要求特赦,实在是滑稽。”

即便被章瑜嘲讽一番,李大钊却不再吭声。倒是陈独秀继续为蔡元培说情,他认为不设政治犯,不以政治观点处罚任何人是一种政治上的大进步。不过这并不能表明有人不用司法手段来对付不同政见的人士。蔡元培所作所为都是在浙江执政时期,那时候浙江还是有政治犯的。即便是处理蔡元培,也当用浙江当时的法律来解决问题。或者说以当时尚且在浙江使用的中华共和国宪法与法律来解决问题。

章瑜嘲笑陈独秀,哪里有人民党放着自己的法律不用,却偏偏用浙江的法律这种道理?而且起诉蔡元培这些人的是那些被杀的家属以及朋友,人民党根本就无意关注浙江以往的政治。有人以杀人罪起诉蔡元培,人民党经过调查后确定蔡元培预谋杀人是事实。所以就按照事实判处蔡元培死刑。人民党的法律里面既然没有政治犯这个概念,自然不可能以政治因素动蔡元培一根汗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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