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6章 我借民心保命,皇帝不介意吧?(第2 / 4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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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件事,是立了一条称为“救儒令”的社规。
因为造纸术和印刷术还未在大汉出现,写在缣帛竹牍上的书籍仍是奢侈品,也就限制了儒生数量。
但是,长安城作为大汉帝国的国都,儒生的数量仍然比其他城市多不少。
其中就有不少人因为醉心于读经解经,导致“四体不勤,五谷不分”,这些儒生的家境自然很差。
这“救儒令”就是针对那些揭不开锅的儒生而设立的。
第一件事情,就是扩大了“同子弟”的招募范围。
原来,为了不引起周围乡里的忌惮,万永社只在清明北乡招募同子弟。
如今一场大战就在眼前,正是急需用人之际,就顾不了这细枝末节了。
樊千秋下令在乡里各处的要道都贴出了社约,不限户籍地招收同子弟。
每月只要缴纳2钱社费,并且愿意为万永社点卯充数的人,都可被登记为同子弟,享受相应礼遇。
不管是有真才实学,还是只会解经读经,只要到社里证明自己是儒生,每月便可领300钱救儒金。
一个月2钱,只要不是赤贫之家都能交得出来;至于点卯充数更无伤大雅,遇事跑得快些就罢了。
和微不足道的付出比起来,同子弟的待遇却非常实惠,极具诱惑力。
一是可按一份利从社中赀贷母钱,二是每日的设肆市租可减一成,三是受人欺辱时可到社中求助。
莫看只是简单的几十个字,对无依无靠的黔首而言,确是一种保障。
所以,这社约一贴出来,附近几个乡的黔首蜂拥而至,短短几日内,就招募到了四五百的同子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