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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配重生后更能作了 第6节(第1 / 5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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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的字很好看,秀气之余,又带着一种随性不羁。

但这掩盖不了她的奇葩行径。

一般男生要是遇上这种情况,估计会觉得她是在嘲讽自己,自尊心受不了。可余宵也是个奇葩,他不仅完全不介意,还特意拿着被修改得面目全非的情书来找自家弟弟求助。

“小琛,你一定可以帮哥哥我写出一篇足以打动奚盼的情书的,对吧?毕竟你从小就很聪明!”余宵说。

余琛:“……”

余琛忽然有些走神。

他第一听到奚盼这个名字,是从余宵的口中。

那是夏天的一个夜晚,少年余琛穿着睡衣,躺在阳台上,静静看着头顶璀璨的星空,思绪飘到不知何方。

忽然一阵粗暴的敲门声响起,片刻后房间门被人推开,略显急促的脚步声径直朝着阳台过来,接着一道高大的身影出现在视线范围里,是余宵,他一脸纠结又苦恼的表情,一屁股在旁边坐下,将手里的东西递到余琛面前——

一张写满了字的,有折痕的信纸,还带着淡淡的香味。

聪明跟会写情书完全是的两回事,风马牛不相及!

而且你追人让我写情书是几个意思?

不过余琛最后还是帮余宵写了情书,他写在信纸背后,余宵拿回去自己誊抄了一遍。

从小到大被女孩子排着队表白,但本身没有任何恋爱经验,余琛对自己写情书的水平没有自信,但至少他能保证不会有语法上的错误,这一点就比余宵强了。

然而很快,余琛就在余宵拿回来的情书试卷上,看到了熟悉的改错笔迹。

“小琛,江湖救急!”余宵喊完,也不等余琛说话,噼里啪啦一通话,把事情的始末交代了一遍。

概括一下,就是余宵喜欢上了学校里一个女生,然后给人家写情书,而为了兼顾逼格与浪漫,他选了一门外语来写,但他本身是三脚猫的水平,虽然表面上洋洋洒洒写了满篇,其实经不起深究。

但这其实不重要,毕竟大多数情况下,女孩子收到情书后,回不回应、怎么回应,主要取决于递情书那个人本身,而情书只是辅助道具。

没想到余宵第一次追女孩子,就碰上了个奇葩——

她把余宵的情书,当做语文病句改错题,专门用了红色的笔,从第一行开始,逐字逐句的把问题给他圈出来,并附上修改建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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