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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2.泄露公司机密,大难临头(第1 / 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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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披露、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;

(三)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,披露、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。

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,获取、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,以侵犯商业秘密论。

沈寒冰在上海才呆了一天,便抽时间回深圳,洛姗和关冷似乎在执行她们的计划,是的!毫无疑问,这次她必须自己搞定,不然丢工作事小,丢面子事大。【 】

洛姗走到沈寒冰办公室,经过前台看见vita装作没事儿人一样,心里的气不打一处来,想到那么多年同事,竟然这么陷害她。

“坐吧!”沈寒冰一脸的严肃、

“沈总,没告诉徐萌吧?”洛姗一问,沈寒冰笑了:“这个时候还想着她呀!你怎么回事儿啊?我才走两天,你临走把计划书望桌上了吗?”

“我不知道,想不起来了,我有锁柜子的,可是------不知道怎么会不见,反正都是我的错,我愿意承担,但是绝对不是我泄露的,我已经有了些线索,沈总如果您相信我,给我两天的时间,我一定给您满意的答复。”

“现在这件事,大家都知道了,一定要查到泄密者,不然我也保不住你的,知道吗?”沈寒冰眼中充满了同情,他内心是信任她的,但是公司要看的是结果。

洛姗坐到座位上,内心非常纠结,她打开电脑,新浪新闻显示有人泄露公司机密被判刑法,她不会那么倒霉吧?显然公司不会对她格外开恩,找不到真正的泄密人,她前途具毁,她有意识的打开刑法,看到了处罚条例。

《刑法》

第二百一十九条【侵犯商业秘密罪】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,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:

(一)以盗窃、利诱、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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